上海技术交易市场跨越式发展的新起点

发布日期:2020-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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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技术交易场所管理细则》(草案)(以下称《管理细则》)近日公开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管理细则》是上海技术交易场所运营的规范性文件,对上海技术交易市场发展提供指导性意见。我们针对《管理细则》做了以下解读。

 

制定《管理细则》,依法落实监管职责

 

技术交易场所是技术交易市场的重要组成。为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我国对各类交易场所实施严格管制,技术交易场所也不例外。

 

从对各类交易场所的法律法规监管体系来看,有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也有上海市政府的行政规章《上海市交易场所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市科委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起草配套的《管理细则》,承接上位的法律法规规章,充分考虑技术交易场所这一特定主体的个性特点,其着力点在于细化技术交易平台的运营规范,落实技术交易市场的监管职责。《管理细则》的制定,形成从国务院行政法规对全国各类交易场所的强制性规定、市政府行政规章对本市交易场所的共同性规范,到行业主管部门具体指向上海技术交易场所的管理细则,梳理了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的层次脉络,也体现了技术交易市场监督管理职责的到位落实。

 

《管理细则》的四大“亮点”

 

技术交易是以技术为核心的权益交易。而技术交易活动围绕技术转移、成果转化展开,是一个涉及多要素、多环节、多领域的系统性活动。针对技术交易的特点、技术交易场所的运营实际,《管理细则》内容丰富,条文充实,展现了市场需求导向,支持创新发展,强化规范运营,依法加强监管等四大“亮点”。

 

1、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确立了技术交易场所的业务范围。

 

“推动技术市场健康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是制定《管理细则》的目的。《管理细则》在第一章总则的第二条中,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界定了技术交易及其交易活动的含义,明确了技术交易标的、技术交易方式涵盖的内容,从而确立了技术交易场所的业务范围。

 

2、支持创新发展,推动提升交易平台服务能级。

 

《管理细则》坚持“规范运营,创新发展”的理念,在交易场所体制机制、交易方式探索、政策资源对接等方面,支持上海技术交易所拓展提升服务能级的空间。如第一章总则的第三条明确,技术交易场所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实行自律管理、从事技术交易及相关业务的公司制市场组织。”从组织形式上,为上海技术交易所激活经营管理机制、增强机构内生动力创造了条件。

 

第三章业务职能的第十五条规定,“技术交易可以采取协议转让、拍卖、招标、竞价和符合国家政策法规的其他方式。”还明确“技术交易信息挂牌发布期满后”,要求交易平台应当视意向受让人的不同情形合法合规地组织交易,在注重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作用的前提下,为积极创新交易模式,切实提高交易效率留有了探索的空间。

 

再如第三章业务职能的第十七条规定,“技术交易场所出具的技术交易鉴证凭证可以作为享受本市技术合同登记等相关政策的依据。”这就为进场交易的技术交易项目及其相关主体打通了享受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的扶持、优惠政策的通道。赋予交易服务市场主体对接政策资源的功能,客观上将带来激活交易平台能量、撬动技术市场发展的积极效应。

 

3、强化规范运营,坚持规范发展。

 

规范运营是交易场所生存发展的生命线。《管理细则》以规范运营作为主线,并主要在第三章业务职能的相关条文以逻辑层次关系予以集中体现。如第十二条规定了“技术交易场所应当严格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核准的业务范围、经营品种、交易制度依法合规经营,制定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的交易规则。”还规定技术交易场所要“依法制定风险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公平交易制度、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制度和纠纷解决制度等,为市场参与主体创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保证本市技术交易市场的正常运行。”

 

《管理细则》明确了技术交易场所应当履行的十一条职责,强调恪守规范,提供优质服务。《管理细则》还对项目审核、信息发布、交易组织、客户资金结算、业务档案、利益冲突、业务回避、月报季报年报、重大事项报告等作出了操作执行的具体要求,形成了系统化的基本规范。

 

4、依法加强监管,职责落实到位。

 

依法实施的对技术交易场所的监管,应当职责明确,落实到位。《管理细则》依据上位的法规规章,落实本市技术交易场所的监管责任,在第一章总则、第三章监督管理的相关条文中,分别明确了监管主体、监管职责、监管方式等规定和要求,采用三个结合的方法,依法加强监管。

 

一是行业主管部门履职监管与协同监管相结合。市科委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履行技术交易场所的监管职责,上海市金融稳定发展联席会议工作机制负责指导、协调交易场所的规范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进行协同监管,这种监管主体明确、监管职责“为主与协同”的分工合作并形成合力的制度安排,有效地保障了对技术交易场所监管责任的分解落实。   

 

二是准入监管与事中、事后监管相结合。《管理细则》对技术交易场所的监管,体现为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管,从设立准入到退出清算,从制度建设到日常运营,从检查实施到监管评估,都有明文规定,做到有章可循。对技术交易场所存续运营期间,监管具体实施的条文简洁明了,采用的方式注重实效,对风险高度警惕,力求防微杜渐;采用的手段多样适用,对执行严格措施,探索分类监管。

 

三是自律管理与外部监管相结合。自律管理与外部监管双管齐下,相辅相成。《管理细则》明确技术交易场所实行自律管理,相关条文对设立、变更和终止的审批事项进行了明示要求;技术交易场所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定,自觉接受监管,严格防范风险;建立与从事交易的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风险控制制度和体系;承担接受和配合外部监督的责任和义务。

 

总结

 

《管理细则》共分五章二十九条,主要包括总则,设立、变更和终止,业务职能,监督管理,附则等规范内容。从加强技术交易场所建设的角度来看,《管理细则》的制定,旨在夯实上海技术交易场所规范运营的基础,营造促进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的市场环境和服务生态,将有力地推进上海技术交易市场实现跨越式发展。


 

上海技术交易市场跨越式发展的新起点

发布日期:2020-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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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技术交易场所管理细则》(草案)(以下称《管理细则》)近日公开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管理细则》是上海技术交易场所运营的规范性文件,对上海技术交易市场发展提供指导性意见。我们针对《管理细则》做了以下解读。

 

制定《管理细则》,依法落实监管职责

 

技术交易场所是技术交易市场的重要组成。为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我国对各类交易场所实施严格管制,技术交易场所也不例外。

 

从对各类交易场所的法律法规监管体系来看,有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也有上海市政府的行政规章《上海市交易场所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市科委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起草配套的《管理细则》,承接上位的法律法规规章,充分考虑技术交易场所这一特定主体的个性特点,其着力点在于细化技术交易平台的运营规范,落实技术交易市场的监管职责。《管理细则》的制定,形成从国务院行政法规对全国各类交易场所的强制性规定、市政府行政规章对本市交易场所的共同性规范,到行业主管部门具体指向上海技术交易场所的管理细则,梳理了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的层次脉络,也体现了技术交易市场监督管理职责的到位落实。

 

《管理细则》的四大“亮点”

 

技术交易是以技术为核心的权益交易。而技术交易活动围绕技术转移、成果转化展开,是一个涉及多要素、多环节、多领域的系统性活动。针对技术交易的特点、技术交易场所的运营实际,《管理细则》内容丰富,条文充实,展现了市场需求导向,支持创新发展,强化规范运营,依法加强监管等四大“亮点”。

 

1、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确立了技术交易场所的业务范围。

 

“推动技术市场健康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是制定《管理细则》的目的。《管理细则》在第一章总则的第二条中,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界定了技术交易及其交易活动的含义,明确了技术交易标的、技术交易方式涵盖的内容,从而确立了技术交易场所的业务范围。

 

2、支持创新发展,推动提升交易平台服务能级。

 

《管理细则》坚持“规范运营,创新发展”的理念,在交易场所体制机制、交易方式探索、政策资源对接等方面,支持上海技术交易所拓展提升服务能级的空间。如第一章总则的第三条明确,技术交易场所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实行自律管理、从事技术交易及相关业务的公司制市场组织。”从组织形式上,为上海技术交易所激活经营管理机制、增强机构内生动力创造了条件。

 

第三章业务职能的第十五条规定,“技术交易可以采取协议转让、拍卖、招标、竞价和符合国家政策法规的其他方式。”还明确“技术交易信息挂牌发布期满后”,要求交易平台应当视意向受让人的不同情形合法合规地组织交易,在注重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作用的前提下,为积极创新交易模式,切实提高交易效率留有了探索的空间。

 

再如第三章业务职能的第十七条规定,“技术交易场所出具的技术交易鉴证凭证可以作为享受本市技术合同登记等相关政策的依据。”这就为进场交易的技术交易项目及其相关主体打通了享受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的扶持、优惠政策的通道。赋予交易服务市场主体对接政策资源的功能,客观上将带来激活交易平台能量、撬动技术市场发展的积极效应。

 

3、强化规范运营,坚持规范发展。

 

规范运营是交易场所生存发展的生命线。《管理细则》以规范运营作为主线,并主要在第三章业务职能的相关条文以逻辑层次关系予以集中体现。如第十二条规定了“技术交易场所应当严格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核准的业务范围、经营品种、交易制度依法合规经营,制定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的交易规则。”还规定技术交易场所要“依法制定风险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公平交易制度、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制度和纠纷解决制度等,为市场参与主体创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保证本市技术交易市场的正常运行。”

 

《管理细则》明确了技术交易场所应当履行的十一条职责,强调恪守规范,提供优质服务。《管理细则》还对项目审核、信息发布、交易组织、客户资金结算、业务档案、利益冲突、业务回避、月报季报年报、重大事项报告等作出了操作执行的具体要求,形成了系统化的基本规范。

 

4、依法加强监管,职责落实到位。

 

依法实施的对技术交易场所的监管,应当职责明确,落实到位。《管理细则》依据上位的法规规章,落实本市技术交易场所的监管责任,在第一章总则、第三章监督管理的相关条文中,分别明确了监管主体、监管职责、监管方式等规定和要求,采用三个结合的方法,依法加强监管。

 

一是行业主管部门履职监管与协同监管相结合。市科委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履行技术交易场所的监管职责,上海市金融稳定发展联席会议工作机制负责指导、协调交易场所的规范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进行协同监管,这种监管主体明确、监管职责“为主与协同”的分工合作并形成合力的制度安排,有效地保障了对技术交易场所监管责任的分解落实。   

 

二是准入监管与事中、事后监管相结合。《管理细则》对技术交易场所的监管,体现为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管,从设立准入到退出清算,从制度建设到日常运营,从检查实施到监管评估,都有明文规定,做到有章可循。对技术交易场所存续运营期间,监管具体实施的条文简洁明了,采用的方式注重实效,对风险高度警惕,力求防微杜渐;采用的手段多样适用,对执行严格措施,探索分类监管。

 

三是自律管理与外部监管相结合。自律管理与外部监管双管齐下,相辅相成。《管理细则》明确技术交易场所实行自律管理,相关条文对设立、变更和终止的审批事项进行了明示要求;技术交易场所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定,自觉接受监管,严格防范风险;建立与从事交易的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风险控制制度和体系;承担接受和配合外部监督的责任和义务。

 

总结

 

《管理细则》共分五章二十九条,主要包括总则,设立、变更和终止,业务职能,监督管理,附则等规范内容。从加强技术交易场所建设的角度来看,《管理细则》的制定,旨在夯实上海技术交易场所规范运营的基础,营造促进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的市场环境和服务生态,将有力地推进上海技术交易市场实现跨越式发展。